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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医二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PI培训计划(第二期)

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工作,根据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》“主要研究者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并参加过3个以上药物临床试验”要求,以及《辽宁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PI培训专家共识》的具体内容,我院现发布第二期《新PI培训计划书》,培训时间:2023年8月25日-2023年12月1日;对象:第二期仅接收药物临床试验备案,暂不接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,范围为星海院区医务人员。名额:不超过20人。


请有意报名者仔细浏览《大医二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PI培训(第二期)计划书》(附件1)、核准条件后填写《报名表》(附件2)报名,若有不明确之处,可以电话咨询大医二院机构办:0411-84750853;有意者请将附件中的《报名表》发邮件到dy2y15@vip.163.com。



附件1.大医二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PI培训(第二期)计划书.docx

附件2.大医二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PI培训(第二期)报名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