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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修人员须知(护理版)

一、来院进修人员必须是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,请于拟进修月份的前一月20日前扫描二维码填写《大医二院进修报名表》同时将审核材料(1-7)电子版打包以“工作单位+姓名”命名发送至护理部邮箱:dy2yhlb@163.com审核通过后医院将根据报名信息为进修护士制作胸卡及发放白大衣(进修时间3个月及以上时间享受)。审核材料如下:

1.身份证复印件;

2.护士职称证书复印件;

3.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;

4.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;

5.单位介绍信;              

6.护理进修人员申请加盖公章      

7.一寸蓝底或白底照片(以“工作单位+姓名”命名)

二、审核通过后,请进修人员携带以上纸质版材料进修月第一个工作日到我院C座二楼护理部办理报到手续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报到者,须事先与我院护理部联系,否则取消进修资格(不允许他人顶替)。进修期间不可随意变更进修计划(包括进修内容、延长或缩短进修时间等),如有特殊情况要求,须由报送单位来函告知,并取得我院同意后方可进行,否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进修,并告知报送单位。

三、进修人员免进修费用,进修3个月及以上人员统一发放白大衣,制作胸牌,每月100元餐补。

四、进修期间须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,服从所在进修科室的管理,认真履行进修护士职责,如利用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,违反医院相关规定,一经发现,经劝告无效仍违纪者,立即终止其进修学习资格,并报送原单位。

五、各科室凭护理部通知书接纳安排,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;进修科室须指定带教老师,根据进修人员业务水平制定具体培养计划。

六、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、寒暑假或事假。事假、病假等两天以上必须由报送单位出具书面说明交护理部批准备案。

七、进修人员的夜班费、节假日加班费、奖金等各种补贴一律由原单位负责解决。

八、由于我院地处海滨,为保证人身安全,进修期间严禁进修人员到海边游泳,如违反规定发生意外,我院概不承担相应责任。

九、进修学习期满后,应认真做好自我总结,由所在科室签署考核意见及考核成绩。进修3个月及以上且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,如有下列情况发生,离院时一律不发结业证书:1.进修学习未达到规定期限、病事假超过两周者;2.进修学习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、服务态度差、发生护理事故或严重护理差错、违纪违规违法,无故旷工者;3.无故提前离院者。

十、请您认真阅读须知,如能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请在此“须知”下的空白处按要求逐条、认真填写完整,报到时交至我院护理部。

进修人员意见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进修人员单位:

进修人员签名及联系方式:

我院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       邮编:116023

护理部联系电话:0411-84660241   


20230420200305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修管理规定(护理).doc